所謂「祖先變成不成佛靈附在身上」,前提是認為人死後仍有同一個靈魂留在世間,給活著的家人帶來車禍或疾病。然而,創立佛教的釋迦牟尼佛(釋尊)從來沒有說過有這樣的靈魂。
佛教確實講眾生死後再受下一生的「輪迴」,但輪迴並不是說「現在這個靈魂脫離肉體後,像幽靈一樣在屋裡飄盪,或原封不動地搬進下一個身體」。從前有位名叫薩提的弟子主張:「這顆能看、能聽、能感受的心(識),就是死後也不改變、直接移往下一生的靈魂。」佛陀明確地否定了這種看法。
當時佛陀用「火」來比喻我們的心。有木柴時火就作為「木柴的火」燃燒,有乾草時就作為「乾草的火」燃燒,燃料燒盡了火就熄滅。木柴燒完之後,絕不會留下一顆「火球」懸在半空中、長久在屋子裡飄盪。人的心也是一樣,在身體與周遭條件齊備時運作,條件盡了便隨之消散。佛教裡根本沒有「脫離肉體的靈魂留在家裡,讓子孫出車禍或遭小偷」這種機制。
那麼,既然沒有靈魂這個容器留下來,生前行為的結果會如何?對方搬出來的「因緣」原本又是什麼意思?佛陀既否定了「同一個靈魂在死後永遠延續並搬運果報」的極端看法,也否定了「人死一切歸零、行為毫無結果」的極端看法,只教導「前一個行為成為條件,引生下一個結果」的事物關聯(緣起)。
換句話說,佛教所謂的「因緣」,只是指直接原因(因)與周遭條件(緣)湊齊後事情才會發生的常理。把因緣說成「家裡像污垢一樣積了壞因緣」或「買高價的鹽來斬斷惡因緣」,與佛教教義毫無關係。
死後「靈魂留駐」的錯覺與佛陀的教導「靈魂留下來作祟」的錯覺
認為死後同一個靈魂長駐屋內,給家人帶來車禍或疾病
認為「惡因緣」像污垢一樣堆積在家裡,得靠買鹽斬斷
釋迦牟尼佛所說的「火與條件(因緣)」
木柴燒盡不會留下火球飄盪,佛教也沒有脫離肉體留駐作祟的靈魂
「因緣」只是原因與條件的關聯,絕不是積聚在屋裡的詛咒
- 譯文
- 識(心識的作用)依因緣而生。條件(緣)具備就生起,條件消失就熄滅。識依什麼條件而生,就以它來命名:依眼睛與所見之物(色)而生的識稱為「眼識」;耳、鼻、舌、身,以及心(意)與所想的對象(法)也是如此。就像火依燃燒的材料來命名一樣:靠木柴燃起的叫「木火」,靠乾草或牛糞燃起的叫「草牛糞火」。
- 原文
識因緣故起,我說識因緣故起,識有緣則生,無緣則滅,識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眼色生識,生識已說眼識,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生識,生識已說意識。猶若如火,隨所緣生,即彼緣,說緣木生火,說木火也。緣草糞聚火,說草糞聚火。
- 出處
- 《中阿含經》二〇一經(嗏帝經,對應巴利《中部》MN 38)
- 譯文
- 若說造作行為的人與承受結果的人完全是同一個固定實體,就落入「常見(認為同一靈魂永遠存續)」;若說兩者是毫無關聯的別人,就落入「斷見(認為死後一切斷滅)」。佛陀離開這兩種極端,依中道說法:「因為有這個,所以有那個;因為這個生起,所以那個生起。」以無明為緣而有行,於是聚集起整團大苦;無明滅則行滅,於是整團大苦也隨之消滅。
- 原文
自作自覺則墮常見,他作他覺則墮斷見。義說、法說,離此二邊,處於中道而說法,所謂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 出處
- 《雜阿含經》三〇〇經(對應巴利《相應部》SN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