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寺在線服務服務條款

以下使用條款是客戶與宗教法人平等寺之間簽訂的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請仔細閱讀本協議。

1. 使用服務

同意本合同,即可使用本寺的服務。

對於免費提供的服務,視為您通過實際使用而不是同意本合同的程序同意本合同。

2. 服務內容的保證和變更

我們的寺廟不保證我們提供的服務內容沒有缺陷或錯誤。 此外,本館可能會更改服務的內容和規格,或者暫停或停止提供服務,而無需事先通知客戶。

3. 服務使用限制

本寺限制使用平等寺廟ID(以下簡稱“ID”)的人,超過一定年齡的人,本寺指定的身份驗證等。可以添加使用條件,例如限制通過程序滿足某些要求的客戶。

此外,禁止濫用服務或進行社區準則中另行規定的禁止事項的顧客使用該寺廟。

4. 身份證登記信息

客戶有責任自行進行適當的更正,以使註冊的內容保持最新。

5. 客戶對 ID 和密碼等的責任。

用於識別客戶的規定認證方法(包括通過確認與社交媒體和移動電話運營商發送的電子郵件地址和密碼以及手機號碼的每個組合唯一的代碼的註冊信息匹配的認證。但是,如果您通過(但不限於這些)登錄,我們的寺廟會認為您是在自己使用它。 費用和價格(無論使用本寺服務等的價格、使用費、會員費等,取決於服務的使用和禮品的購買等。另外,對於受委託的客戶由第三方催收 如有任何欠款(以下簡稱“價款”),將向客戶收取費用。

6. 使用服務時的合規事項

使用本寺服務時,禁止以下行為(包括誘導行為和準備行為)。

  1. 使用服務時違反日本或客戶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的行為
  2. 違反社會規範、公共秩序和道德、侵犯他人權利或給他人造成不便的張貼、張貼、披露、提供或傳播(以下統稱“張貼等”)行為
  3. 發布破壞或乾擾其他客戶使用的軟件、硬件等功能的程序的行為
  4. 破壞或乾擾我們服務器或網絡功能的行為
  5. 干擾本寺服務和我們網站上提供的服務的行為
  6. 未經客戶許可收集或積累其他客戶個人信息的行為
  7. 根據提供目的,將服務用於與提供服務的原始目的不同的目的的行為
  8. 使用其他客戶的 ID 使用服務的行為
  9. 從他人處獲取 ID 或密碼,或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披露或提供 ID 或密碼的行為。
  10. 與本寺服務有關的直接或間接為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的行為

7. 禁止重複使用本廟的服務

如果客戶超出提供服務的目的使用本寺的服務或構成這些服務的數據,本寺有權暫停該行為以及客戶通過該行為獲得的利潤等值的金額。索賠。

8. 補償我們的寺廟

如果寺廟因客戶的行為而引起的投訴產生相關費用,或者如果寺廟支付賠償等,客戶支付費用,賠償等(本)。包括寺廟支付的律師費)。

9. 處理您的數據和內容

我們沒有義務備份存儲在寺廟管理的服務器上的數據。

本寺服務需要維護或改進時,本寺將在維護或改進服務所需的範圍內使用客戶管理的服務器中存儲的數據。應可複制等.

此外,版權屬於客戶或內容的版權所有者,例如個人資料圖片和介紹性文字,這些內容由客戶發佈到不指定或大量客戶可以訪問的服務中。

客戶被視為已授予寺廟在日本和國外無限期使用內容的權利。

10. 關於廣告

寺廟可能會在提供的服務和軟件上放置寺廟或要求寺廟發布的第三方的廣告。

11. 關於帖子的刪除、服務的停止、ID的刪除

為了正常運營我們提供的服務,在下列情況下,我們將刪除數據和內容,拒絕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或您的ID,恕不另行通知,可能會採取刪除等措施。 此外,如果客戶註冊了多個 ID,則可能會針對所有這些 ID 採取措施。

  1. 如果客戶違反本使用條款中規定的事項,或者如果寺廟確定存在風險。
  2. 如果客戶在一段時間內沒有使用該服務
  3. 此外,當寺廟確定難以維持寺廟與客戶之間的合​​同關係時,例如失去與客戶的信任關係時。

12. 免責聲明

非因寺院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寺院過失的,免責。

此外,如果基於本合同與客戶簽訂的關於使用我們服務的合同屬於消費者合同法規定的消費者合同,則上述豁免不適用,並且我們的寺廟是故意的。重大過失,損害賠償責任在正常可能發生的損害範圍內,對於有償服務,最高為價格(相當於連續服務一個月)。

13. 關於個別服務指南等

除了基本準則外,本廟的某些服務可能還有特定服務的使用條款。 除非另有規定,否則特定於服務的使用條款和條件應取代本協議。

14. 關於使用條款的變更

如果寺廟認為有必要,可以更改此合同。 在這種情況下,本寺應通過在本寺網站上發布或其他適當的方式通知本合同將被更改的事實、更改後的本合同內容和生效日期。

15. 通知或聯繫

如果您想聯繫寺廟,請使用寺廟提供的查詢頁面或發送至寺廟指定電子郵件地址的電子郵件。 我們的寺廟僅通過回复詢問或電子郵件來回應客戶的詢問。

16. 禁止轉讓權利和義務

未經本寺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將本合同的合同狀態以及因本合同產生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17. 管轄法律,管轄權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和解釋應以日本法律為準。 此外,德島地方法院是本寺與顧客之間因本寺的服務(包括發布的內容和廣告)和軟件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糾紛的一審專屬協議管轄法院。

18. 使用條款的應用限制

如果本協議的規定違反本協議項下與客戶之間的協議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則該等規定在該程度上不適用於與客戶的協議。 但是,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也不受影響。

19. 制定日期和修訂日期

  1. 頒布日期:2022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