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活著的當下修持
為您自己或在世之人修善,並將其功德迴向給有緣的人們與一切生命。
從活著的當下起,累積善行
逆修21日供養,珍重以下三點而修持。
為您自己或在世之人修善,並將其功德迴向給有緣的人們與一切生命。
以申請頁面所示的早課為首日,在含首日的二十一天裡,宣讀姓名與願文。
逆修並非取代為亡者所做的追善供養。珍視追善的同時,今天的自己也能修善。
功德,指由善行所生、佛道上的成果。不將這成果只留給自己,而迴向給亡者、有緣的人們、一切生命,這就是迴向(ekō)。
二十一天這一期間,或向寺院提出申請,並不保證願望的成就或一定的功德。申請,是在活著的當下修善的一種形式。
逆修的「逆」,在這裡是「預先」之意。為自己或其他在世者,在活著的時候修讀經、供養、佈施等善行,並迴向其功德。
平安時代末期的僧人珍海,在《菩提心集》的問答中說明:死後的中有——在受取下一期生命之前的旅途中——本應由親近之人修集的功德,預先在生前由自己備辦妥當。這是日本中世一部史料所示、具代表性的逆修理解。
歷史上的逆修,除了為自己的將來而修的形式之外,也有為在世的父母等其他生者而修的形式。
問逆修とて生るおりに四十九日の事するは何事そや答中有の旅を弔ふ事。其時に親しき人のせんずる功德を兼てわれ仕置きつれはいよいよ目出たき事なり。經には逆修三七日といへり。逆とはあらかじめといふ事ぞ。預めとは兼てといふ事なり。三七日とは三七日行ふべしとなり。四十九日は七日七日を足せば違ふまじ。されは又ただ七日する人も此世にはあり。されども經のままならは本は三七日なり。中有の旅は程定まりなし。七日も二七日も三七日も四七日も五七日も六七日も七七日もあり。大方は七七日にて定むる也。それより久しといふ事もあり。されど七七を打まかせたる事とす。中有の間はいかにまれ程もなきなり。三七日といは多くはそれには過ぎぬ。平等寺以二十一日為期,是基於收於《灌頂經》卷十一的《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中「逆修三七」的記述。「三七」,指三度累積七日的二十一天。此經是現存漢譯佛教文獻中,記有「逆修」一詞的早期用例之一。
經中所述,是點燃燈明,高懸幡與天蓋,迎請僧眾,請其讀經,修種種福業。佛答覆說,其福「無量」。
普廣菩薩復白佛言:「若四輩男女善解法戒,知身如幻精勤修習行菩提道,未終之時逆修三七,然燈續明懸繒旛蓋,請召眾僧轉讀尊經,修諸福業得福多不?」佛言:「普廣!其福無量不可度量,隨心所願獲其果實。」平等寺的「逆修21日供養」,以這段「逆修三七」的記述作為期間的根據,在早課這一每日功課之中修持二十一天。這並不是將經中所記的儀禮原樣重現。
從這一用例所能確認的範圍,僅止於「現存漢譯文獻中存在記作『逆修』的實踐」這一點。關於其成立與編纂的年代,研究上仍有待解決的課題。
經典描繪的中心,是了知身體如幻的人,以現有的身體與時間修習佛道的身影。平等寺在將這一教導承接為現代的實踐時認為:即使是行走或發聲困難的人,也能順應當下身體的狀態,以言語與心念修善。
以申請頁面所示的早課為首日,在含首日的二十一天裡,持續以下的修持。
從首日的早課到第二十一天的早課,將您的申請載於每日早晨的功課之中。
申請者姓名以「志」唱讀,隨後宣讀所祈願之在世者的姓名與願文。申請者姓名與祈願對象姓名,各自可選擇匿名宣讀。
將早課中所修善行的功德,迴向給本人、有緣的人們、一切生命。
無論為自己,或為家人等在世之人,都可以申請。由於以在世者為對象,在申請頁面請以「祈願」填入姓名與願文。
逆修21日供養本身不包含授予品。除非在申請頁面加選其他授予品,否則不會有寄送物品。這是一項申請的不是物品、而是二十一天修持的供養。
在申請頁面,可確認作為首日的早課、輸入內容與付款內容之後再提出申請。
早課的宣讀會包含在直播的聲音中,直播影像可能作為錄影・存檔留存。申請者姓名與祈願對象姓名,各自可以匿名宣讀。直播卡片上顯示祈願對象姓名的設定,與聲音的匿名設定互為獨立。不想公開的資訊,請勿填入自由記載欄。
僅含基本供養金3,000日圓的申請,若在首次宣讀之前從申請紀錄取消,3,000日圓屬於退款對象。信用卡付款將退回原交易;銀行轉帳則需登錄退款帳戶。退款入帳時間因付款方式與金融機構而異。開始後的變更・取消,以及退款與否,請洽平等寺。
逆修,並非僅指向寺院提出申請。可以從今天能做的一項善行開始。
在亡者的忌日或日常的佛前讀經、供花,就迴向給亡者這一面而言是追善。同時,就活著的自己當下修善這一面而言,也與逆修之心相重疊。平等寺的「逆修21日供養」,將申請對象限定於在世之人,是將其善行與早課一同持續二十一天的形式。
趁康健之時,與家人談論自己身後的願望,是直視有限的生命、整頓當下行持的準備,與逆修之心相通。
生前戒名、牌位、永代供養、墳墓與納骨的商量,有時與現代的逆修相重疊。這些手續是整頓身後的願望,逆修則以當下的身體與言語修善為中心。為亡者做的永代供養,通常屬於追善。
逆修的意義、二十一日的根據、平等寺的修持,至此已可確認。以下是為想深入了解逆修在日本與真言系史料中如何展開的讀者所附的補充。
以下按年代順序,看現存史料中逆修的多樣形式。各事例之間是否有直接的系譜關係,需要個別驗證。
山口希世美的研究,就現存史料可確認的範圍,列舉了九世紀後半以降的逆修事例。造塔、寫經、舉辦法會、造佛像等,形式從未固定為一種。
根據後代書寫、編纂的《逆修說法》,約一一九四年,法然在每隔七日舉行七次、共四十九日的逆修法會中,擔任了最初六會的導師。會中造立三尺的阿彌陀如來來迎像,並供奉與阿彌陀佛四十八願相應的四十八盞燈明。現存本文,需與法然親筆的記錄區分其成立層次來判讀。
中世時,夫婦、親子、鄉里同伴曾共同舉行逆修。留存於山形縣的一三五七年「延文二年阿彌陀板碑」上,刻有從「逆修善根」到「法界平等利益」——祈願利益平等及於一切存在——的銘文。逆修也成為聚集的人們共同修善、並將其功德廣為迴向的場合。
得仁《弘法大師年譜》記載,酒人內親王於東大寺舉辦供奉眾多燈明的萬燈會,在生前便已修畢追福之齋(《真言宗全書》第38卷184頁)。同書另載一則傳承:性信親王於高野山長年修護摩,並進而行了三次逆修供養(同392頁)。在史料中,護摩與逆修供養被分別記述為不同的行持。
傳於大雲院的《光明真言法》寫本奧書,記載了一項先例:一一五八年,後白河院為美福門院,以五十日御逆修修光明真言法。現今能確認的是一七四一年的寫本,故將其視為傳述一一五八年先例的後代寫本。
收於得仁《弘法大師年譜》中、名為「弘法大師逆修日記」的後代資料,編者自身所依據的書籍未能確定。要確認空海開始逆修這一史實,或日記為其親自記述的說法,需要另外的根據。在保持對大師敬意的同時,辨明史料成立與傳承的層次,是很重要的。
這些史料中,可見燈明、供養、護摩、光明真言等與逆修相接的多樣事例。今日在家者的實踐,可以從讀經、寫經、燈明、佈施、迴向等自己能修的一項開始。
《灌頂經》的「三七」,是進行逆修的二十一日這一期間。同經緊接前文,另有「七分」的問答,說明為亡者修福業時功德的領受方式(《大正新脩大藏經》第21卷530a18–a28)。「三七」的日數與「七分」的分配是兩回事,不可將兩者相乘以推算申請的功德或效果。
旨趣相同的七分說,也見於《地藏菩薩本願經》。以下段落,是針對生前未修善因、多造眾罪之人,死後由親屬修福業這一特定場合的說法。同品後文又就盡心供養之人說「存亡獲利」,結論是生者與亡者雙方皆得利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13卷784b26–b28)。
若有男子女人,在生不修善因,多造眾罪,命終之後,眷屬小大為造福利一切聖事,七分之中,而乃獲一,六分功德,生者自利。以是之故,未來現在善男女等,聞健自修,分分己獲。此處所用的詞是「聞健自修」;「逆修」一詞則見於前文所引的《灌頂經》。上引譯文將「聞健」以「身體健朗之時」的大意表示。
作為後代的一例,了惠輯錄《拾遺和語燈錄》(收於《黑谷上人語燈錄》)有「七分全得」之語,可見因此而行逆修的一節。同一節並勸人自己念佛,同時將每日念佛迴向給亡者(《淨土宗全書》第9卷,J09_0651A14–B21)。
本文不將七分說推及對故人的評價或對追善整體的計算。也不將其用作對申請利益的保證,或責備遺族供養的話語。
想到死亡,今天這段時間的可貴便清晰起來。正因知道生命有限,才能珍惜今天能見到的人,讀今天能讀的經,行今天能行的佈施,把此刻能傳達的感謝說出口。對亡者未能傳達的心意,也可以寄託於今天的讀經與供花,迴向給他們。
逆修向我們發問:「在尚有生命的此刻,你要修什麼樣的善?」可以從自己能做到的一項善行開始,也可以與寺院的早課一同持續二十一天。
本文中心所用的原典,以及作為歷史敘述根據的研究與史料。漢譯引用已依CBETA、珍海引用已依淨土宗全書的本文重新核對。
從以下的讀物,可追尋讀經與迴向、地藏菩薩的本願。本文的典據彙整於上方「主要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