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篇統攝六度
- 日本語訳
- 以不住之法安住於般若波羅蜜,以無所捨之法圓滿布施波羅蜜——因為施者、受者與財物皆不可得。因為罪與無罪皆不可得,故圓滿尸羅波羅蜜;因為心不動,故圓滿羼提波羅蜜;因為身心精進不懈怠,故圓滿毘梨耶波羅蜜;因為不亂不味,故圓滿禪那波羅蜜;因為於一切法不執著,故圓滿般若波羅蜜。
- 原文
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以無所捨法應具足檀那波羅蜜,施者、受者及財物不可得故;罪不罪不可得故,應具足尸羅波羅蜜;心不動故,應具足羼提波羅蜜;身心精進不懈怠故,應具足毘梨耶波羅蜜;不亂不味故,應具足禪那波羅蜜;於一切法不著故,應具足般若波羅蜜。
- 解説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這一段,先說以不住之法安住於般若波羅蜜,再逐一舉出圓滿六波羅蜜各自的理由。其中,布施是因施者、受者與財物不可得,持戒是因罪與無罪不可得。
- 出典
- 《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卷1(大正藏8,218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