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為世俗的「違反契約」
- 譯文
- 買賣後反悔而撤銷、違反約定(samaya)、圍繞男女結合的爭執、竊盜、繼承的分割、賭博。這些皆為訴訟的項目。
- 原文
krayavikrayānuśayaḥ samayātikramas tathā / strīpuṃsayogaḥ steyaṃ ca dāyabhāgo 'kṣadevanam //
- 出處
- 《布利哈斯帕提法典(Bṛhaspatismṛti)》訴訟篇

「越」,是跨越之意。「三摩耶」,是在灌頂中領受的、與佛之間的誓願。
梵語作 samayātikrama,即 samaya(誓約)加 atikrama(跨越),如字面所示的組合。然而,這並非忘記約定、耽誤預定之類的日常用語,而是指違背透過灌頂與受戒所承擔的教法、菩提心,以及傳授的秩序。
因此,讀了本文之後,大可不必四處尋找「自己是否也在不知不覺間犯了越三摩耶」。所問的是:從誰那裡、領受了什麼、結下了什麼誓願。受過戒的人感到不安時,也不要僅憑一個詞就自我判定,而應向授與者或同一法流的阿闍梨求證。
krayavikrayānuśayaḥ samayātikramas tathā / strīpuṃsayogaḥ steyaṃ ca dāyabhāgo 'kṣadevanam //
samayavyatikramāt kṣipraṃ bhasmīkuryat kulāni tu //
越三摩耶亦作「越三昧耶」。違犯之罪特稱「越三摩耶罪」。本文依真言宗的脈絡,主要表記作「三摩耶」。
此處所引兩系統的灌頂次第(儀禮的程序書)中,有弟子將經佛之加持反覆清淨的香水含入口中的場面。這稱為誓水。
《大日經疏》將此所作比作世間的盟誓。在聖眾面前以香水入口,親自發誓不退轉於大菩提之願。這並非飲料中宿有懲罰之力的說法,而是透過身體,將誓願作為自身之事承擔下來的作法。
另一系統的梵語儀軌,則將此水稱為:守誓即為甘露,越犯則燒身之水。這是促使受戒者覺悟的、儀禮上的嚴峻警誡。一般讀者並不會因為讀了這段引文就受罰,也並非將過去小小的迷惘直接連結到地獄的說法。
加持誓水一遍、令弟子飲誓水。
此即名爲誓水、亦順世諦猶如盟誓之法、令於一切衆聖前噬此香水自誓其心、要令不退大菩提願也。
idaṃ te nārakaṃ vāri samayātikramād dahet | samayarakṣaṇāt siddhiḥ piba vajrāmṛtodakam ||
《大日經疏》從四種作用來解說三摩耶。此處所說的四者,與後文將出現的四重禁不同。
三昧耶是平等義、是本誓義、是除障義、是驚覺義。
說三昧耶持明。三昧耶者、是平等義、是本誓義、是除障義、是警覺義。
如來觀見一切眾生,其身、語、心,無不與佛平等。也就是說,無論誰,都以其本然具備成佛的素質。
如來見一切眾生皆具成佛的資質,於是立下大誓:「竭盡一切方法,必令眾生皆至覺悟。」
本具的佛心,被一層薄薄的迷惘所覆蓋而無從覺察。這是要除去那覆蓋的誓願。
將沉睡於迷惘中的我們,以真實的話語搖醒、令覺醒的作用。
三摩耶並非單方面課於人的契約。先有佛不捨眾生的本誓,行者再予以回應。若只將越三摩耶的嚴厲切割出來,便失去了這個次序。
《大日經疏》首先告誡的,不是某個特定動作,而是漸漸背離誓願之心的方向。
所舉的有四項。在人與教法之間樹立優劣之牆。以自己的方便,縮小救度對象的範圍。先求名聞利養,而失去利益眾生——一切生命——的目的。沉沒於怠惰,不喚醒自己。這些無一不是背離佛之平等與本誓的心。
然而,這不是一份發現某天疲憊、某次心動搖,便立即判定重罪的自我診斷表。離開意圖、持續性與所受戒的內容,便無法判定。若有掛慮,請在恐懼膨脹之前,先向師長諮詢。
越三摩耶の三つのかたち
心の越
人や物事を分けへだてる見、平等の誓いにかぎりを設ける心、名利への随順、放逸懈怠。
平等の義に背く『大日経疏』巻九
作法の越
印・真言・曼荼羅の軌則を誤り、菩提心に住さずに修法する。諸仏菩薩を謗るに同じとされる。
本誓の義に背く『大日経疏』『蓮華胎蔵瑜伽』
秘密の越
灌頂を受けた者が、まだ資格のない人へ秘法を漏らす。師と弟子が結んだ誓いを破る。
師資の誓いに背く『現証三昧大教王経』
若菩薩於衆生諸法中作種種不平等見、則越三昧耶法。若於此平等誓中作種種限量之心、亦越三昧耶法。諸有所作隨順世間名利、不爲大事因縁、亦越三昧耶法。放逸懈怠不能警悟其心、亦越三昧耶法。
真言門修菩薩行諸菩薩已發菩提心、應當住如來地、畫漫荼羅。若異此者、同謗諸佛菩薩、越三昧耶、決定墮於惡趣。
若有不見大曼拏羅者、汝不應爲說此三昧法。若爲說者違越三昧。
本節的三段引文,並非為了另立分類,而是顯示原典在「心的方向」「作法」「傳授的邊界」等不同場面談論越三摩耶。請勿將四義、四心、四重禁混為一組清單。
三摩耶戒的四重禁,在前述四義之外,指出行者不可放棄的四個根本。
《大日經》說,應當如同守護自己的性命一般護持這些。《大日經疏》之所以稱之為「真言乘的命根」,是因為正法、菩提心、傳法、利他,先於一切修行技法而存在。接下來「死屍」這個強烈的譬喻,是向受戒者顯示根本之重的警誡,絕不可當作將一般讀者或一時怠惰之人斷為死者的話語來使用。
佛子汝從今、不惜身命故、常不應捨法、捨離菩提心、慳悋一切法、不利衆生行。佛說三昧耶、汝善住戒者、如護自身命、護戒亦如是。
今此四夷戒是真言乘命根、亦是正法命根。若破壞者、於祕密藏中猶如死尸、雖具修種種功德行、不久敗壞也。
聽聞經文、唱誦寺院所示的勤行、灌頂之後修印・真言・觀法,並非同一種行為。
諸儀軌嚴厲告誡的,是未受傳授,便自行拼湊特定的印・真言・觀法・壇法。盜法、越法這些詞的範圍,因文獻與時代而並不固定。離開授者與受者、何事行至何處的脈絡,不能以一語斷定。
《大日經疏》說明行法之所以必須從師而受,是因為否則所傳之法的「依據」便會失去。這不是為了保密而拒人於外,而是為了不損及教法、行者與傳承而交付的次序。至於現代的個人讀誦與勤行,請勿將歷史上的單一文獻擴大為全宗派的規則,請依從所屬寺院所示的次第。
設爾修行、自招殃咎、成盜法罪、終無功効。
違越三世諸佛祕密法則、得越法罪。越法罪者、此中所謂犯三昧耶、四波羅夷中第三戒也。
佛說此經要從師受、不得輒爾修行。若無明師、則所傳無寄故也。
真言陀羅尼を授からずして誦ふれば、越三昧耶とて仏の制戒に違がふ罪あり。光明真言は、授からざる人も皆 誦ふる事は、是 観世音菩薩 我人衆生に代りて一切如来より御授かり置給りし真言なるが故なり。余の真言陀羅尼は、授からざれば決して誦ふべからず。
佛典中「頭裂七分」之句,在各文獻中對象不同。這不是越三摩耶果報的一覽表。
在《中阿含經》中,此句出現於如來在有不清淨比丘的僧團中說戒之解脫的場面。在《文殊師利根本儀軌經》中,則是對不從忿怒尊之命的障難者的調伏句。作為比較其由來的資料固然有用,但兩者都不能讀作對犯了越三摩耶的一般人的預告。
蒐集警句,並不會使教法更加嚴密。本編應確認的是:背離了什麼誓願、損害了誰、如何返回。
彼人則便頭破七分。
彼障難者若不順其命、頭破七分如阿梨樹枝。
saptadhāsya sphuṭen mūrdhā arjakasyeva mañjarī |
若有越三摩耶者、當用受三摩耶忿怒印而作調伏。
佛不違本誓。所以人也能從背離之處憶起誓願,重新返回。
密教諸經軌不僅告誡違犯,也宣說懺悔與回復的作法。越三摩耶,並非無法回復的宣告。
某部儀軌傳有一首以第一人稱告白「違越了三摩耶」的懺悔偈。另一部儀軌則說,即使誤犯破戒,也有除去過咎、回歸圓滿的作法。嚴厲的警誡與回復,在原典之中也是成對的。
受過戒或灌頂的人若心懷掛慮,請不要獨自斷定罪名。首先向授與的阿闍梨請益。若聯絡不上,則向所屬寺院、同一法流的阿闍梨、宗派的教學・寺務窗口諮詢。所需的懺悔或重新受戒,會依所受之法與情況得到引導。
百字明等懺悔法,也不是從文章中拼湊印・真言・觀法來行的。重要的不是封閉於恐懼之中,而是回到結下誓願的關係之中。
邪見覆心故、違越三昧耶。今對大聖尊、盡心而懺悔、如先佛所懺、我今亦如是。願乘加持力、衆生悉清淨。
修行者設有越法誤失三業破三摩耶戒、由結此印、誦真言加持故、能除諸過、皆得圓滿。
瑜伽者破三昧耶、或阿闍梨非法失師位、由建立此輪壇、則復本阿闍梨位、修一切三摩地真言速得成就。
《三昧耶戒序》傳為空海所撰,影響了真言宗對三摩耶戒的理解。然而現代研究對其真撰與否有所爭議,故不與確定的空海著作同等對待。
空海將三摩耶佛戒定位為「大日如來的法身親自宣說的戒」。並且說,其戒體是眾生原本便與佛平等具備的淨菩提心。三摩耶戒並非從外部課加的規矩,而是領受「你原本便與佛平等」這一本來平等、並且不忘的誓願。
正因如此,這直接連結即身成佛。將本具的平等,藉由觀法、真言與三密(身・口・意三種作用)之行,於今此身顯現。這就是即身成佛,而三摩耶戒正是守護其入口的戒。
今所授三昧耶佛戒者、則是大毘盧遮那自性法身之所説眞言曼荼羅教之戒也。
大毘盧遮那四種法身四種曼荼羅、此是一切衆生本來平等共有。
「越三摩耶」一詞本身,不見於空海確定的著作。其教學上的根據,在《大日經》與《大日經疏》。
三摩耶一詞,在另一個場合也常聽到:象徵佛的持物,三摩耶形。
觀音的蓮華、不動的劍、金剛薩埵的五鈷杵。這些稱為三摩耶形。某部儀軌斷言:「三摩耶者,本誓之形也。」蓮華與劍並非單純的裝飾,而是該佛的誓願與作用,結晶為可見之形。
密教以三個階段表現一尊佛:種子(梵字)、三摩耶形(持物)、尊形(形象)。《大日經》說,諸尊有字・印・形像三種身。空海也在《即身成佛義》中,將這個「印」即刀劍、蓮華等持物,稱為三昧耶曼荼羅。誓願(抽象)成為標幟(持物),再成為佛的形象(具象)。可見三摩耶一詞,從誓願擴展到了形。
另外,三摩耶(誓願・samaya)與三昧(心定於一處・samādhi)是不同的詞。
祕密主、諸尊有三種身、所謂字印形像。
印謂種種幖幟、卽三昧耶曼荼羅。
本文由高野山真言宗 平等寺 住職 谷口真梁,依據真言密教的典籍與研究撰寫。漢譯原文引用自大正新脩大藏經(大正藏)的本文,典據標示冊・經號(Tnnnn)・頁段。梵語依 GRETIL・MUKTABODHA 所收本。